Hsin's blog |
寫作之人所追求的1
我一直覺得,能夠寫作是上天給我很棒的一份禮物。並不一定是真的寫得多好,但是書寫文句本質上就是很好的事,沈浸在其中,是少數我真正喜歡自己的時刻。 我自小寡言,聽說很晚才學會開口說話,直接跳過牙牙學語,出口成句,也不知是真是假。對小時候的印象不深,除了幼稚園跟人家互捏臉打架、住在學校隔壁卻天天遲到之外,說真的想不起來太多事,就連曾經被哪個小男生喜歡過也毫無印象,隨便家人怎麼虛構記憶都行。 但我記得我喜歡看書。家裡有很多繪本,像是可愛溫馨的《十四隻老鼠》系列、讀起來像恐怖故事的《方眼男孩》,還有我最喜歡的《森林裡的迷藏王》;也有圖文故事叢書,多是經典童話和寓言故事。這些兒童讀物都很貼心地在文字旁邊標註注音符號,所以就算遇上不認識的字,唸出來以後也能夠很容易讀懂,藉機自學了不少生字。 小時候的娛樂除了卡通頻道跟戲說台灣之外,大部分就是書了。上了國小,圖書室就在教室同一條走廊,我偶爾會鑽進去看書,還會寫寫簡單的讀後感。比起每個人生命裡都存在的那麼幾隻書蟲們,我對書的需求程度不致成癮,大約就是會被旁人消遣為文青的假文青程度,但我不是很在乎。相較起純粹閱讀,我發覺自己更喜歡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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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喜歡寫網誌的人。喜歡寫小說的人。喜歡做白日夢的人。喜歡探問生命意義的人。以上都可以是形容詞,也可以是省略主詞的句構,中文真是太精妙了。 Archives
March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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